藝 人 慾 照 風 波 令 本 港 昨 日 度 過 執 法 及 司 法 史 的 黑 暗 一 天 。 在 淫 褻 物 品 審 裁 處 「撥 亂 反 正 」 , 將 網 民 鍾 亦 天 涉 嫌 發 布 的 照 片 暫 評 為 不 雅 而 非 淫 褻 物 品 後 , 遭 還 柙 逾兩 周 的 鍾 昨 獲 法 庭 正 式 撤 銷 發 布 淫 褻 物 品 罪 名 , 當 庭 釋 放 。 但 「 告 錯 罪 」 的 警 方 及律 政 司 事 後 死 撐 檢 控 程 序 無 錯 , 更 罕 見 地 「 同 室 操 戈 」 , 加 入 公 眾 批 評 淫 審 處 的 行列 , 質 疑 淫 褻 的 評 級 標 準 : 「 唔 明 白 點 解 唔 係 淫 褻 ? 」 盡 顯 部 門 間 缺 乏 溝 通 、 執 法混 亂 及 有 錯 互 相 推 諉 的 陋 習 。
警 務 處 助 理 處 長 ( 刑 事 ) 黃 福 全 在 鍾 亦 天釋 放 後 , 聯 同 律 政 司 副 刑 事 檢 控 專 員 麥 偉 德 及 高 級 助 理 刑 事 檢 控 專 員 彭 寶 琴 召 開 記者 會 , 過 程 中 黃 全 程 面 黑 。 黃 表 示 , 鑑 於 淫 審 處 將 涉 案 照 片 評 級 ( 結 果 為 不 雅 ) ,警 方 與 律 政 司 審 慎 考 慮 後 , 決 定 撤 銷 鍾 亦 天 發 放 淫 褻 物 品 的 控 罪 。
黃 福 全 向 淫 審 處 發 難
雖 然 事 實 顯 示 警 方 告 錯 罪 , 但 黃 福 全 力 撐 , 警 方 拘 控 鍾 亦 天 是 有 足 夠 證 據 , 並 無 偏離 一 般 處 理 手 法 , 又 指 無 論 警 方 、 律 政 司 、 主 審 法 官 加 上 鍾 本 人 亦 承 認 相 片 屬 淫 褻。 至 於 為 何 不 先 評 級 再 檢 控 , 黃 指 , 根 據 法 例 , 執 法 機 構 毋 須 先 評 級 , 因 為 審 訊 過程 中 , 若 控 辯 雙 方 對 物 品 的 淫 褻 程 度 有 不 同 意 及 懷 疑 , 主 審 法 官 才 需 交 予 淫 審 處 ,若 有 人 承 認 物 品 屬 淫 褻 , 法 官 便 可 自 行 判 決 。
黃 福 全 一 再 否 認 警 方 有 任何 犯 錯 及 疏 忽 , 更 歸 咎 法 例 之 字 眼 , 「 何 謂 淫 褻 , 法 例 上 講 得 唔 係 太 清 楚 , 只 話 係『 暴 力 、 腐 化 、 可 厭 』 , 相 信 大 家 對 呢 六 個 字 , 要 真 真 正 正 演 繹 都 有 困 難 , 警 方 是基 於 過 往 經 驗 及 專 業 考 慮 來 決 定 。 」
黃 福 全 更 稍 帶 激 動 地 說 , 「 過 去 曾 公 事 上 有 機 會 接 觸 呢 相 片 人 , 無 一 個 置 疑 , 話 唔 係 淫 褻 。 」 他 又 引 述 淫 審 處 審 裁 員 向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高 級 警 司 歐 陽 照 剛 指 出 , 「 唔 明 白 相 片 點 解 係 不 雅 , 而 唔 係 淫 褻 ? 」
其 實 , 各 政 府 部 門 在 處 理 鍾 亦 天 案 中 可 謂 錯 漏 百 出 , 警 方 在 拘 控 鍾 亦 天 前 並 未 有 審慎 地 將 照 片 呈 交 淫 審 處 評 級 , 又 在 鑑 別 照 片 時 將 不 雅 當 淫 褻 , 結 果 鬧 出 「 警 隊 竟 不懂 淫 審 標 準 」 的 笑 話 。 而 「 把 關 」 的 律 政 司 , 在 決 定 提 出 起 訴 時 亦 操 之 過 急 , 亦 與警 隊 及 影 視 處 溝 通 混 亂 , 令 事 件 陷 入 困 窘 。
影 視 處 無 主 動 巡 查 送 檢
司 法 機 構 方 面 , 有 法 律 界 人 士 認 為 , 原 審 裁 判 官 郭 偉 健 當 日 作 決 定 時 可 能 攙 入 主 觀因 素 , 以 調 查 尚 未 明 確 的 詐 騙 案 作 為 不 准 保 釋 理 據 , 結 果 下 令 鍾 還 柙 長 達 八 周 , 量刑 太 重 , 引 起 各 界 嘩 然 。 而 影 視 處 則 在 慾 照 風 波 發 生 後 一 直 無 動 於 衷 , 未 有 主 動 巡查 網 上 色 情 資 訊 及 將 照 片 送 交 評 級 。 至 於 淫 審 處 的 評 級 標 準 , 則 在 鍾 獲 無 罪 釋 放 後遭 到 警 方 質 疑 。
立 法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涂 謹 申 昨 力 數 黃 福 全 多 宗罪 , 指 黃 昨 午 四 時 半 召 開 記 者 會 , 但 當 時 法 庭 尚 未 處 理 完 鍾 亦 天 案 ; 其 次 黃 指 鍾 承認 照 片 淫 褻 , 但 該 口 供 卻 無 呈 堂 ; 第 三 , 黃 在 鍾 亦 天 獲 釋 後 竟 仍 抹 黑 他 , 涂 不 諱 言: 「 我 請 警 務 處 處 長 約 束 佢 下 屬 , 唔 可 以 為 一 個 助 理 處 長 拖 垮 整 個 警 隊 、 拖 垮 政 府 ﹗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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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01
炮製冤獄警方死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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